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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「失能」行欠亨,保險局本來籌算用「障害」替換「殘廢」,但身障集團照舊否決,也因此,保險局已要產、壽險公會多擬出一些替換文字,今朝保險業還建議「毀傷、缺損、障礙」等字眼。根據「身心障礙者權力公約施行法」劃定,各部會在修改律例時,須徵詢身心障礙整體定見,是以,金管會最後提出的文字,可能仍須身障整體贊成,才能定案。
別的,針對身心障礙者投保貿易保險,保險局也要求產、壽險業研議「更完美」的投保及核保功課,例如保險公司若不承保雙目失明者,今朝不須寫明來由,但未來保險業者可能必需註明「不發賣的來由」。。-> 翻譯社|,-> 翻譯公司|的-> 翻譯但也有保險業者說,註明來由雖可釐清責任,但可能又會有客戶感觸感染好欠好,或是不是洩露個資的疑慮 翻譯社
壽險業者诠釋,「失能險或失能保險金」,是當保戶因為變亂損失工作能力,致使工作收入削減或停止時,保險公司依約給付保險金。保戶落空工作能力,多是因為疾病或産生意外,但關頭在,一個人失能「不代表他一定會成為殘廢狀況」,所以,在保險業,「失能不等於殘廢」 翻譯社
各部會中,主管「crpd(身心障礙者權力公約)」 翻譯衛福部,最早改掉法規中的「殘廢」文字;衛福部是將所管轄律例中 翻譯「殘廢」改成「失能」 翻譯社但金管會保險局表示,在保險業,「失能」的界說不等於「殘廢」,所以,可能無法比照衛福部,在修法時,用「失能」庖代殘廢。
本文來自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39/2705670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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